花蓮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3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40051138號 |
主旨: | 「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業經教育部會銜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6749A號、衛授食字第1140000550號公告修正,茲檢送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6749B號函辦理。 |
法規連結網址: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