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和平國小

(03)-8681056
帳號 密碼
:::

主內容區域

公告 人事 - E2一般人事公告 | 2026-09-07 | 點閱數: 53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冠仲
電話:03-8462860#240
電子信箱:davidmclite@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秀林鄉和平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9月2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5017317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教育部來函1150828 (1150173170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申請身心調適假課務處理原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8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56002630號函辦理。
二、 為營造友善校園職場環境,強化教師心理健康韌性,教育部於114年10月8日修正發布教師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就教師請假之假別增訂身心調適假,每學年准給3日,得以時計,併入事假計算,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處分。
三、 依請假規則第13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教師請假應事先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校;請假期間所遺課務,請先由教師自行委託適當人員代理,若確實無法覓得合適代理人,請學校協調派員代理,以確保校務運作與課務銜接。
四、 身心調適假之核心精神係「預防保健」及「心理健康促進」,旨在支持教師於身心狀況需要時適時休息,以維持心理健康。教師提出申請時,仍宜兼顧學生受教權益與教學進度,並應依前開規定完成程序。
五、 綜上,為兼顧教師身心調適需求及學生學習權益,教師如有頻繁或特殊樣態申請身心調適假等情形,請學校啟動關懷與支持機制,除積極瞭解教師身心狀況,適時引進員工協助方案(EAP)或教師諮商輔導支持系統等資源外,並得預為規劃課務彈性調配或固定代課機制,以確保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權益。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
:::

右邊區域內容

學校業務

Truku 太魯閣語

::感謝拉罕(Lahang)校長提供
::感謝石馬秀花老師錄音
請掃此 QR Code 可連至此頁面

本站App下載設定

『步驟一』請用手機掃描此二維碼,以下載安裝 App。 『步驟一』請用手機掃描此二維碼,以下載安裝 App。
『步驟二』安裝後,請開啟 App,並掃描此二維碼以完成設定。
   ㄆㄧㄢ ˋ ㄅㄧㄥ    ㄒㄧㄣ   
又作「冰心玉壺」。冰心,心如冰般純潔清明。比喻人不慕名利,心境高潔。
只要能培一朵花,就不妨做做會朽的腐草。

魯迅

常用網站連結

[ more... ]

來訪數

今天: 4615
昨天: 4632
本週: 21456
本月: 44420
總計: 2926383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