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7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40210522號 |
| 主旨: | 檢送修正後「花蓮縣政府授權八鄉鎮各國民中小學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流程圖」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102年5月10日府人訓字第1020084696號函辦理。 |
| 二、 | 本作業流程係為因應天然災害期間,兼顧地區需求並收因地制宜之效,授權本縣秀林郷、萬榮鄉、光復鄉、豐濱鄉、瑞穗鄉、玉里镇、卓溪郷、富里鄉等各國民中學、國民小學自行核定發布、通報停止上班及上課權責。 |
| 三、 | 為配合實務作業需要,落實有效快速之通報流程,並使相關人員明確知悉本府之通報流程、窗口及聯絡方式,爰修正旨揭通報作業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