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函 |
發文: | 中華民國114年8月28日崗教字第1140004313號 |
主旨: | 為深耕科技教育及科學教育,本校科技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提供114學年度上學期參訪及到校教學學習體驗課程等活動,敬請貴校踴躍申請課程服務,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114學年度第1學期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1-科技中心計畫」及「花蓮縣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114年9月至115年1月,每次體驗課程最多為3小時,每次人數至多30人。 |
(二) | 參加對象及條件: |
1、 | 本中心提供花蓮縣北區(秀林鄉、新城鄉、花蓮市、吉安鄉、壽豐鄉)中小學教師及學生(以學校為單位),進行本中心教育參訪及到校推動學習體驗課程。 |
2、 | 有申請114學年度縣市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三: 支持偏遠地區學校推動科技領域課程計畫」之推動學校 ,請務必報名參與至少1場次。 |
3、 | 若有學校教師需要,亦可申請辦理以教師為主之科技教 育專業進修研習。 |
(三) | 預約方式: |
1、 | 請詳閱預約辦法,並於課程實施2週前至本中心預約表單登記預約,網址:https://forms.gle/F8gY6H5p8MhybwhG9 。 |
2、 | 點選上列表單連結或蒞臨本中心網站點選連結即可預約,完成登記後,待收到確認電話與電子郵件,方完成預約手續,如於7日後未收到通知,請主動聯繫楊助理,電話:038-323924#305 。 |
三、 | 體驗活動所需費用(鐘點費及實驗教材費),由本中心相關計畫經費支應。 |
四、 | 隨文檢附「114學年度教育參訪及學習體驗活動預約辦法」1份供參。 |